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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
  • 来源: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咨询中心    发布时间:2011-09-23 00:00:00 点击:48次 字体:【
  • 赣教社政字[2011]37

    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

    检查评估的通知

    各高校:

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(试行)》(教思政厅[2011]1号)的文件精神,,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,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,省教育厅拟对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,具体实施办法如下:

    一、检查评估对象

    全省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。

    二、检查评估时间

    20111012――1028

    三、评估小组构成

    检查评估分为六个小组分别对各类型高校进行检查评估。每组5人,由校领导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和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组成,校领导为小组组长。

    四、检查评估方式

    (一)学校提供自评报告。各高校请于930日前将自评报告电子稿报送江西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。联系人:王青华,电话:13155801601,邮箱:jxgxxyh@126.com

    (二)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实地检查与评估。具体做法:

    1、听取中心建设情况(10分钟,要求做PPT);

    2、查看有关文件和资料;

    3、实地考察;

    4、对照“江西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检查评估标准”打分。

    江西省教育厅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2011年9月22日